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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王菲时代高一(3)华娜东

斜阳风 发布于 2006/3/26 12:30 浏览: 844 回复: 0 所在分类:学生习作

我的王菲时代

 

读了郭敬明的《爱与痛的边缘》我为之一振,我其实也看郭敬明,朋友们都以为我是“正人君子”,只看贾平凹,只读林语堂,其实我小资起来比你还小资,牛B起来比你还牛B。我们曾管看安妮宝贝,痞子蔡,韩寒等为堕落,是媚俗,怀着丰富的哀伤,却是迷情中带着虚幻,伤感中涵着痛楚。我不小资,我这么对自己说。我不爱王家卫,但我看李碧华;我不喜欢朱哲琴,可我情迷王菲,醉生梦死的。

我没有想到,郭敬明也爱王菲。爱,我不随便瞎用,我没有对任何一个异性用过,都说爱是不需要理由的,可是追究起来,佛家认为: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阿桑对我说,听王菲不就是空灵吗,要空灵的话听那些外国网站,声音曼妙,仿佛不是来自人间。我没有去,也不会去,不想去。她也许不知道喜欢王菲是因为我爱她的性格:“张扬跋扈的”。这么形容不是很过分。

爱王菲的声音,主流依旧锐气,坚决但有些慵懒。听她的声音该怎么呢?晚上半掩被窝,把mp3的音量调到耳朵刚好听得到的位置,窗帘应该拉上,漆黑不见十趾,听《给自己的情书》,往复不断,直到泪流满面,安然入睡;或是半掩窗扉,换个仰面的姿势,披一床月光听《我愿意》,温柔如同一头野兽,侵袭你的心房,直听得你春心荡漾,温暖中带点湿气,但这着实并非我最欣赏的方式,该如何呢?把音响开到最大,放《开到荼靡》,那才是真正心痛的,仿佛金属被消磨殆尽的一种宿命的感觉。正如我现在,浑身战栗。我形容我的字是张牙舞爪,挺峥嵘的,难听点。挺出位的;形容王菲,我还是偏向于用前卫,固执的,偏执的。我曾经很欣赏摇滚歌手,在舞台上释放自我,完全不受任何人左右,我也曾把王菲想象成摇滚歌手(王菲也唱过摇滚歌曲,如《多得他》),可是我想,如果那样的话,说不定刹时见我就不爱她了,因为我觉得我骨子里到底还是传统的,有时可能给人一种挺拽的感觉,但我认为女人还是要温柔的。如果她站在舞台上声嘶力竭地叫嚣,我会认为他很酷,但我不爱酷,我独爱那种有一点想保护的冲动。她符合我一切的标准:不是他年轻,声、色具佳,性格诡谲,温柔与任性兼备,极品!我只有这两个字可以形容。

有时我看《笑傲江湖》,我会想,王菲应该去演任盈盈,这是我最钟情的金庸女角之一,心狠手辣,但对待心爱的人却是温柔备至。我挺盼着徐克与王菲合作,但王菲暧昧惯了,徐克又偏向于用特明朗的演员,或是暗暗与王家卫较劲。

王菲有一首歌叫《我也不想这样》:我也不想这样/反反复复/反正最后每个人都痛苦/你的甜蜜变成我的包袱/离开你有没有帮助。她一直踽踽独行在她的separate ways,我知道,有些人你可以因为他(她)的外貌而喜欢,而追随,但是经过时间的淘洗,岁月的冲刷,必将不复存在,而有种人却可以作为终生偶像,仅仅是崇拜,并非企图成为翻版,因为王菲只有一个,任谁模仿得再像,也是徒劳。她就像是一口任由四方人士淘的井,她是随意得很,也大方得很,因为任谁都超越不了,而淘井者往往又嘲笑对方不如自己真正了解她的好处。她也像是鹤立鸡群中的鹤,头顶有毒,那是她的叛逆,不羁,但我们往往又沉迷其中,不愿自拔,就像爱一个人没有爱错那般理直气壮,而那些毒,食之,亦甘之如饴!

有一段时间传来她与谢霆锋的事,我也未觉异样,这是她的个性,偶像就是如此,爱一个偶像就要爱他(她)的一切,不管他(她)是发胖或狂接烂片,或自暴自弃,都至死不渝地爱,那种今天红,明天消失或红了一段时间不知去向的奉劝趁早放弃。

我相信,每个人的青葱岁月里,都崇拜过偶像,但各各不同。我觉得有一个人崇拜也不错,至少是心灵的一个寄托,如同老师家长仇恨的早恋一样,是必定会发生的,关键是如何对待,爱得有理由但不必太疯狂,否则人家会说你矫情,如同我认为男孩子应该会打架一样,否则太没气质了!呵呵!

斜阳风 2006/3/26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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