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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第六期课题管理办法

小王老师 发布于 2006/2/10 0:48 浏览: 919 回复: 0 所在分类:教育新闻

一、时间要求
  第六期课题自2005年11月开始立项,要求在2006年6月前全部完成开题工作,并递交开题报告(均由大市教研室统一交至省教研室);2006年12月起省教研室及各市教研室开始组织对第六期课题进行中期评估工作;2008年6月前要求全部结题,并递交结题报告。(也均由大市教研室统一交至省教研室)因特殊原因,要求延期结题或变更课题支持人的,需向大市教研室及省教研室分别递交申请报告,以备案。
二、表格下载
  课题研究中所需要用到的《开题论证书》、《中期评估表》、《结题论证书》请统一到省教研室网站http://www.jssjys.com 首页上“学科教研”栏目中的“课程研究”中下载。
三、日常管理:
1、重点课题
  (1)自第六期课题起,我室将成立江苏省教学研究课题专家指导小组,专门负责对课题研究的过程指导以及结题鉴定工作。第六期教学研究重点课题的开题和结题均由省教研室统一组织专家组成员进行现场开题与结题。
  (2)省教研室将加强对课题的过程性管理,在2006年年底开始对第六期重点课题进行中期评估工作。
  (3)自第六期课题起,我室要求重点课题至少要有两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论文方具有结题的资格。
  (4)课题完成后,重点课题除向省教研室递交结题论证书外,还需要递交课题经费决算清单。
2、立项课题
  (1)立项课题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由各大市教研室负责,各大市教研室要加强对课题研究的过程性管理,将课题的管理与指导、培训、研讨、交流结合起来。
  (2)省教研室将对全省各市的立项课题进行不定期的中期抽样评估。
  (3)立项课题要求至少有一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与研究课题相关的论文方具备结题资格。
四、高校及省级科研单位人员的课题管理
  高校及省级科研单位人员申报的课题由各单位的科研机构代为管理,并按照课题研究的时间要求定期向我室递交开题论证书、结题论证书,要求至少要有两篇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相关科研论文方具备结题资格。有关课题管理的具体事宜直接与我室联系。
五、联系方式
  有关我室的课题管理工作,其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南京市管家桥37号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室,邮编:210005,联系人:朱纷、万伟,电话:025—84702565,传真:025-84700967,E-mail:wanwei19@sina.com.cn 。

小王老师 2006/2/10 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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