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公布

 

《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日前公布。2018年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录取政策与去年相比,总体上保持稳定。在违规处理上,进一步明确各种特殊类型招生属于高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各种特殊类型招生考试过程中,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在组织管理上,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以及各高校的工作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