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专业省统考

声乐考试规定曲目及伴奏方式的通知发布

   

近日,《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专业省统考声乐考试规定曲目及伴奏方式的通知》(苏教考招【2018】6号)已经发布,从2019年起,我省调整音乐专业省统考声乐科目面试规定曲目。同时,调整面试伴奏方式,由原来的现场钢琴伴奏调整为考场提供音频伴奏。考试时,由考试系统根据考生随机抽取的考试曲目自动播放相对应的伴奏音频,不再提供现场钢琴伴奏,也不允许自带伴奏。

声乐科目面试规定曲目及伴奏音频库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作并发布。考生获取伴奏音频的方式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