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6年省属11所高校综合评价录取
改革试点招生简章公布
经教育部批准,2016年我省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江苏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等11所高校继续在省内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
江苏省2016年省属11所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公布
2016/3/31 15: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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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6年省属11所高校综合评价录取 改革试点招生简章公布 经教育部批准,2016年我省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江苏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等11所高校继续在省内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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